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:根据《关于实行工程造价分析、造价指数资料报送制度的通知》及《关于2022年度我市工程造价分析、造价指数报送情况的通报暨下达2023年度工程造价分析、造价指数报送任务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的要求,现将我市2023年度工程造价分析、造价指数报送情况予以通报,并将2024年度各咨询企业报送任务要求一并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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